肉制品加工车间分割机,剔骨机,骨肉分离机,切条机,绞肉机,斩拌机等机器必须在低温下工作,具体温度如下:
原料肉0—4度;
斩拌后肉馅10—12度;
滚揉后肉馅小于等于10度;
搅拌肉馅温度小于等于12度;
保鲜库0—4度;
加工车间小于等于15度;成品库0—4度;
速冻库-18度以下。
低温下工作目的,主要是可以防止微生物快速繁殖,引起产品风味损害及保质期缩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