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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排污权交易实施对长江水资源污染的治理

文章来源:厦门肃正 上传时间:2017-12-20 浏览次数:
文章摘要:通过排污权交易实施对长江水资源污染的治理。排污权交易本身就是通过市场经济手段展开对环境治理的一种方式。当前,我国长江的水资源状况日趋恶化,在600公里的岸边已经形成了污染带,致使长江陷入了被透支的恶性循环里面。由于我国过去所走的发展道路在一定的程度上加重了环境的污染,使得现在的长江陷入了重度污染的循环。虽然现在的治理手段例如制度、机制、处罚、科技等很多,但是实际作用的效果,确是不太乐观。现在zui...

通过排污权交易实施对长江水资源污染的治理。排污权交易本身就是通过市场经济手段展开对环境治理的一种方式。当前,我国长江的水资源状况日趋恶化,在600公里的岸边已经形成了污染带,致使长江陷入了被透支的恶性循环里面。

通过排污权交易实施对长江水资源污染的治理

由于我国过去所走的发展道路在一定的程度上加重了环境的污染,使得现在的长江陷入了重度污染的循环。虽然现在的治理手段例如制度、机制、处罚、科技等很多,但是实际作用的效果,确是不太乐观。

现在zui为重要的就是寻求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平衡,于是排污权交易进入了人们的视野,并且在我国引用、试点和推广,以此**一条治理长江环境污染的新思路。

像**上通行使用的“碳交易排放权”一样,扩大至整个环境治理领域的“排污交易权”,更好的调和发展与环境的现实矛盾。其中就是按照“**分摊法则”,在控制排污总量基础上,以不加重环境恶化为前提,将排污权作为商品,进行买卖的一种市场经济行为。

排污权交易的性价比优势,表现的非常明显,一方面是因为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性作用的表现和要求,另一方面是企业治污能动性增强:治污成本高的企业,向治污成本低的企业购买排污权,一来可获得自身的规模发展,二来能给予对方一定补偿。互补的市场资源配置方式,自觉形成治污成本zui小化的机制。至于企业的能动性增强则表现在企业的排污权,可自用,可租让,可交易,类同于盘活,治污则成了企业有利可图的自觉市场行为。

***,由于排污权只有上限,没有下限,所以**终会促使企业追求减排目标,以获取企业利润追求的zui大化。并且**因此回归宏观环境治理,主要确定、分配和调节排污总量,做好宏观指导和监督,大幅度降低了行政成本。

当然了,治理长江并不是说单单依靠排污权交易就能做到的,它只是一种科学保护的手段方式而已,要真正地**长江,依靠的是每个人的自觉性的,只有自己每个公民都做到了这点,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治理我们的母亲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