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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书法知识】:示
关于「示」字之释形说法甚多,未有定论。一说认为设杆以祭天,以象征神祇(丁山)。二说象神主牌位形,如徐中舒:「象以木表或石柱为神主之形。」「示」下数点象祭祀拜祷时灌酒之状(姚孝遂)。没有数点之「示」与「主」初本同字,后分化为二,甲骨文表示神主,又用为祭名。参见「主」。
金文皆用作人名、族氏名。在简帛文献中,「示」多写作「视」,表示显示,《马王堆.老子甲本》:「邦利器不可以视人」,《老子乙本》作「邦利器不可以示人」,「视」、「示」古韵相同,《汉书》亦多以「视」为「示」,古字通用。
《说文》:「天垂象,见吉凶,所以示人也。从二。(二,古文上字。)三垂,日月星也。观乎天文,以察时变。示,神事也。凡示之属皆从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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