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行承***丢失后如何**票据权利,银行承***丢失的情况在当前已不少见,汇票丢失后应该如何保全和**票据权利呢?
依据《中华*****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,权利人在票据丧失的情况下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**法院申请公示催告。
银行承***丢失后如何**票据权利
申请公示催告的程序:票据持有人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**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,写明票面金额、**人、持票人、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、事实,申请宣告该票据无效。
**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,以公告的方式(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),告知并催促利害关系人在**期限内向**法院申报权利,如不申报权利,**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程序,有的也称为除权程序。
银行承***丢失后如何**票据权利
在**法院规定的权利申报期限内,如果没有人向**法院申报权利,或所提出的申报被法院驳回,在申报权利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,公示催告申请人可以向**法院请求作出除权判决,宣告该丧失的票据失效,失票人即可以依据该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,从而**其票据权利。
银行承***丢失后如何**票据权利
公示催告程序,作为一种特别程序,是指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、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,依据票据持有人的申请,法院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,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,逾期无人申报,作出宣告票据无效(除权)的判决程序,属于非诉讼程序,即特别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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